我校召开提案工作会议
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公司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广大教职工关心公司建设和发展的具体表现,是进一步促进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公司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是教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力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广泛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激发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凝心聚力办好公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做好提案工作,2015年3月25日,公司提案工作委员会召开会议,审理我校首届教代会二次会议提案。公司副校长、工会主席、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松同志主持会议,全体提案工作委员及提案工作办公室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公司副校长、工会主席、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松同志强调,教代会提案工作是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代表经过广泛征集教职工意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公司各方面工作以及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向教代会提出了书面意见和建议,形成了39件提案,这是公司注重教职工权益维护、发扬民主、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大发展的具体体现。他要求全体提案工作委员及办公室人员要认真审理代表提案,本着对提案人、对代表、对全校师生、对公司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提案立案及相关后续工作。
会上,工会副主席、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白福轶同志对拟立案提案、合并立案提案、不予立案提案分别进行了详细说明。各委员从公司发展的大局出发,严肃认真的审理了每位代表的提案,对能否立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提案工作委员会将进一步做好代表提案的立案与督办工作,针对代表提案中的问题,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协助提案答复部门及早办结落实,通过提案答复工作切实达到促进工作、创新发展、开花结果的目的,使教代会提案工作成为推进公司事业发展的积极动力。
党群工作部
2015年3月26日